设计 围绕中心 服务大局
2007年初,延安市隆重召开市三次党代会,在市三次党代会上,市委提出了大力实施“能源化工强市、绿色产业富民、红色旅游兴业”三大战略,做好延安城区“三山两河”治理文章,突出“社会保障建设、生态环境建设、重大项目建设”三个重点,努力把延安建设成为世界知名、国内一流的陕北能源化工基地;世界优质苹果生产营销研发加工基地;全国红色旅游首选之地;海内外炎黄子孙寻根祭祖之地;陕北黄土风情文化开发传播基地;全国退耕还林试验示范基地,全力打造富裕延安、实力延安、生态延安、和谐延安、魅力延安的宏伟目标。如何确保这一宏伟目标的实现,全市人民高度关注,纪检监察机关责无旁贷。延安市纪委、监察局针对反腐倡廉建设新的要求和未来五年延安经济社会发展的目标任务,本着求真务实的精神,着眼于促进发展、服务发展、保障发展,对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工作、促进党员干部作风转变、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进行了深入调研和理性思考,通过向全社会广泛征求纪检监察工作“金点子”,认真归纳,反复研究,确立了问责问廉问效的工作思路。这一工作思路得到了省委常委、延安市委书记李希的充分肯定,李书记在百忙中还亲自过问和指导“三问”工作。
锻造 七易其稿 历时四月
2007年3月初,延安市纪委、监察局开始着手起草《延安市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问责问廉问效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的形成经历了四个阶段:第一阶段,经过认真研究,初步确定了《办法》的起草目的、基本原则和内容,形成了《办法》的提纲;第二阶段,组织有关人员草拟了初稿,然后提交市纪委常委会讨论,并根据市人大法工委、市政府法制办、市纪委相关室的意见进行了修改,对问责问廉问效的范围、对象和内容进行了四次调整,形成讨论稿;第三阶段,对讨论稿广泛征求各方面的意见,先后召开了市委、市政府工作部门,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人大法工委、法制办有关负责人、有关学者,各民主党派,建设单位和施工企业等五个层面的讨论会,广泛征求了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并向省纪委有关室征求了两次意见;第四阶段,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经过反复修改,经市纪委常委会审议通过。《办法》从最初的决策动议、调查研究、征求意见到最终形成,七易其稿,历时四个多月。
《办法》共二十三条,对问责问廉问效的目的、范围、对象、方法、实施主体等方面内容都作了详细的界定。其目的是为了增强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责任意识、自律意识、效能意识,促进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法行政,形成廉政勤政、高效务实的工作氛围;范围和对象是全市各级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重点是党员领导干部;内容是通过问责问廉问效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履行岗位职责,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以及实施重大项目的责任、廉洁、绩效进行综合监察,确定了十五项问责内容,五项问廉内容,六项问效内容;其方式是责任监察、廉政监察、效能监察三者的综合应用,既可单独适用也可合并适用;问责问廉问效由各级党委(党组)、政府及党委、政府各工作部门按照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管理权限组织实施,实施主体是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或机构。
磨砺 完善制度 规范程序
“三问”是一项全新的工作,内容多、范围广,没有任何现成的经验可以借鉴。为了积极稳妥地推进此项工作,延安市纪委、监察局在“三问”启动实施、规范运作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保证了这项工作的顺利开展。一是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三问”工作筹备之初,市上及时成立了实施问责问廉问效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问责问廉问效工作的组织协调、督促检查等日常工作。2008年4月份,为了进一步深化问责问廉问效工作,市纪委、监察局制定了《深化“三问”工作方案》,进一步强化了对“三问”工作的组织领导,抽调市纪委机关和市直部门纪检监察机构24名工作人员充实了办公室力量,对办公室内部办事机构进行了调整,重新设置为综合协调、制度建设、重大项目和效能监察四个工作组。并对“三问”工作进行了再安排、再部署。各县区按照市上的要求都成立了相应的工作机构,为全市推进问责问廉问效工作提供了坚强有力的组织保障。各级党委、政府领导高度重视问责问廉问效工作,经常听取工作汇报,及时解决工作经费、落实工作人员,确保了问责问廉问效工作的顺利开展。二是认真做好“三问”启动工作。2007年7月19日,市纪委、监察局举行了《延安市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问责问廉问效暂行办法》启动仪式,市委常委、纪委书记杨鑫同志在启动仪式上对《办法》制定的目的、意义、起草过程和基本精神作了简要说明,时任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的梁宏贤同志作了动员讲话,实施问责问廉问效工作正式拉开序幕。同年9月14日,市纪委又召开全市实施“三问”工作推进会,确定了对重点单位和重大项目实施“三问”。至此,“三问”工作全面实施,稳步推开。三是进一步规范运作程序。为了全面推行“三问”制度,规范运行程序,市纪委制定了与《办法》相配套的《实施细则》,就如何确定问责问廉问效对象、如何实施问责问廉问效工作和如何进行责任追究做出了明确规定,为各级各部门开展“三问”工作提供了依据。市“三问”办设立了信访举报投诉电话,建立了《信访投诉登记制度》、《信息收集汇总制度》、《信访投诉督办制度》、《信访举报办结反馈制度》,并不断进行修订完善,对群众举报投诉、新闻媒体披露和工作检查发现的问题进行认真筛选,对比较突出的问题填写“三问”登记表,呈送有关领导同意后,向有关部门、县区发出问责问廉问效通知书或者督办函,督促这些部门和县区调查核实并按规定进行处理;对情况较为复杂、涉及部门较多或者社会影响较大的问题,由市“三问”办组织有关部门直接进行调查。今年,市“三问”办深入市发改委、规划局等单位,就实施重大项目进行了探讨,全面落实重点项目责任制,明确前期准备、立项报批、资金筹措、质量工期等各个环节责任。为了确保项目前期高效规范运作,尝试推行项目前期工作经费“基金管理”制度,财政预算列支1000万元纳入项目前期工作基金专户,用于重大项目策划、论证、储备,“滚动”运行,提升项目前期工作质量,增强项目前期工作的时效性。最近,市“三问”办又组织12个部门讨论拟定了《延安市重大建设项目监督办法》,为完善全市重大建设项目管理提供了制度保障。四是积极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充分发挥新闻媒体主力军的宣传作用,在《延安日报》全文刊发了《办法》,在延安电视台巡回播放《办法》,并利用延安清风网站、纪检监察信息等各种途径和各种方式,全面深入地报道和宣传“三问”工作,为全面实施“三问”工作营造了浓厚的舆论氛围。“三问”工作得到了各级新闻媒体的高度关注。《中国纪检监察报》以《“三问”问出新气象》为题,报道了“三问”工作。《陕西日报》以《问责问廉问效—延安市纪检监察工作的新创举》为题,对实施“三问”的具体做法和取得的成绩进行了全面报道。“三问”工作同时也得到上级领导的极大关注。2008年2月,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郭永平,在看到延安“三问”工作有关信息后批示:“延安问责问廉问效的经验很好,安排人员给予总结,转发各地借鉴参考。”今年3月份、7月份,省纪委常委高霄两次带领省纪委有关室负责人对延安“三问”工作进行了检查指导和专题调研。郭书记的重要批示和高霄常委的检查指导,有力地推动了“三问”工作的深入开展。5月14日,延安市纪委、监察局委托省社科联邀请西安科研院校的11位专家教授,确定了七个课题,对问责问廉问效工作进行全面总结。6月20日,在延安组织召开了问责问廉问效理论研讨会,邀请延安党校、延安大学、延安精神研究会等部门单位的专家学者对“三问”工作从理论和法理层面上进行了深入研讨,进一步丰富“三问”理论成果,完善工作制度,规范运作程序。

